2018-10-30 14:30:01 浏览数:0
各学院:
根据《关于“创业青岛”大众创业项目遴选活动的通知》(青人社字〔2016〕47号)要求,定于2018年10月至12月举办2018“创业青岛”优秀创业项目遴选活动(以下简称遴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进行转发。请学院根据《通知》要求积极组织参与此次活动,并于10月31日中午12点之前将附件2以学院为单位发送至qdndcybs@163.com。
(一)遴选范围和条件。
参加创业项目遴选活动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截至本通知发布之日,尚未在青岛行政区域内工商、民政等部门注册或登记注册未满5年的初创企业或机构的创业项目;
2.符合新旧动能转换,有创新性的产品、技术或商业模式,带动就业效果明显,具有较高成长潜力;
3.参选项目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产业政策,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项目申报者须为项目所有者或核心创始人、法定代表人。
(二)报名方式。
遴选活动报名采取单位组织推荐和个人自荐的方式,通过青岛就业网报名平台或“创业青岛”创业项目遴选活动组委会微信公众号、邮箱报名。报名截止2018年11月10日。
(三)奖补扶持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遴选的市级优秀创业项目给予每个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在青岛行政区域内落地(办理工商税务注册登记)、正常经营满一年带动就业5人以上的,由工商注册所在地区(市)评估核实后再给予不低于5万元的奖励。
具体通知详见附件
校团委
2018.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