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青岛农业大学第二届 “虹创杯”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 (2020年“创青春”“互联网+”校赛)

    2019-12-31 08:56:36           浏览数:0

  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务院《关于强化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发展的意见》(国发〔2017〕37号),有效搭建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平台,发现、培育和选树创新创业人才,决定继续开展青岛农业大学第二届“虹创杯”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2020年“创青春”“互联网+”校赛)。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赛名称

  青岛农业大学第二届“虹创杯”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二、大赛内容和参赛资格

  大赛下设3项主体赛事:创业计划竞赛、创业实践挑战赛和公益创业赛。

  1. 创业计划竞赛。面向全体在校学生(非在职),以项目计划书评审、现场答辩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

  2. 创业实践挑战赛。面向全体在校学生(非在职)或毕业未满5年的我校各阶段毕业生(我校须为最终学历颁发高校),且已投入实际创业3个月以上,以经营状况、发展前景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

  3. 公益创业赛。面向高等学校在校学生。以创办非盈利性质社会组织的计划和实践等作为参赛项目的主要评价内容(符合“互联网+”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报名公益创业赛,并在项目名称之后注明)。

  以上3项赛事需通过院级初评后进行选拔报送。大赛鼓励各学院积极上报参赛项目(凡按要求完整报备的项目,每件计3分,计入各学院最后总分)。3项赛事的具体评审侧重方面详见附件1。

  三、项目申报

  (一)创业计划竞赛

  1. 实行分类、分组申报。参赛项目分为已创业与未创业两类;分为A.农林、畜牧、食品及相关产业,B.生物医药,C.化工技术和环境科学,D.信息技术和电子商务,E.材料,F.机械能源,G.文化创意和服务咨询等7个组别。

  2. 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并已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为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形式,且法人代表或经营者为我校在校学生、运营时间在3个月以上(截止校级决赛日)的项目,可申报已创业类。

  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具有核心团队,具备实施创业的基本条件,但尚未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或注册登记时间在3个月以下的项目,可申报未创业类。

  3. 项目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报表(见附件2)、项目计划书等。

  (二)创业实践挑战赛

  1. 申报不区分具体类别、组别。

  2. 拥有或授权拥有产品或服务,并已在工商、民政等政府部门注册登记为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形式,且法人代表或经营者为我校在校学生或近5年内的我校毕业生、运营时间在3个月以上(截止校级决赛日)的项目,可申报该赛事。参赛团队第一负责人必须为申报项目法人代表(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等)或经营者(个体工商户),且为企业的创立和发展发挥过重要作用。

  3. 项目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报表(见附件3)、项目运营报告、项目注册运营证明材料及其他材料。

  (三)公益创业赛

  1. 申报不区分具体类别、组别。

  2. 申报项目可以为创办非盈利性质社会组织的计划或实践,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拥有较强的公益特征(有效解决社会问题,项目收益主要用于进一步扩大项目的范围、规模或水平)、创业特征(通过商业运作的方式,运用前期的少量资源橇动外界更广大的资源来解决社会问题,并形成可自身维持的商业模式)、实践特征(团队须实践其公益创业计划,形成可衡量的项目成果,部分或完全实现其计划的目标成果)。

  3. “虹创杯”公益创业赛包含“互联网+”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符合报名条件的项目报名公益创业赛,并在项目名称之后注明“红旅赛道”。

  4. 项目申报材料包括项目申报表(见附件4)、项目计划书、实践成果总结及其他材料。

  四、推进步骤

  大赛的3项赛事分初赛、复赛和决赛三个阶段进行。

  1.1月至2月下旬,初赛由各学院组织完成。各学院广泛发动,组织院级初赛或评审,对推荐复赛的作品细致打磨。3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各学院汇总并报送推荐复赛作品,所需纸质和电子材料分别为:项目申报表(附件2—4),项目计划书(项目运营报告),公益赛另须实践成果总结,参赛作品汇总表(附件5)。对于经授权的发明创造、专利或专有技术,申报时须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发明创造、专利或专有技术所有人的书面授权许可、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复印件。已创业项目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含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情况、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财务报表等)。

  2.3月中旬,举行大赛复赛。评审委员会对项目进行评审,评选出若干优秀项目进入决赛。

  3.3月,对入围决赛团队进行相关创新创业培训。

  4. 3月下旬—4月上旬,举行大赛决赛。对三项赛事分别评出若干金奖、银奖和铜奖,根据作品报备数量和质量,各奖次酌情轮空。同时,大赛以学院为单位计算得分并排序,对排名首位的学院授予“虹创杯”,对排名前六位的学院授予“优胜杯”,详细积分规则详见附件6。决赛中涌现出的优秀作品将推荐参加省级和全国“创青春”和“互联网+”等创新创业赛事。

  联系电话:58957613

  电子邮箱:qauxueshubu2018@163.com。

  共青团青岛农业大学委员会 创新创业学院

  2019年12月30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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