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0-10 10:38:18 浏览数:0
各学院团委:
现将《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共青团青岛农业大学委员
2017年10月10日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