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山东青年五四先进集体(五四红旗团支部)”推选工作的通知

    2024-02-28 23:18:43 来源:校团委          浏览数:0

 附件3:2023-2024年度山东青年五四先进集体和山东青年五四先进个人申报表及填写说明(校内转发)
 附件4:2023-2024年度山东青年五四先进集体和山东青年五四先进个人推荐对象汇总表(校内转发)
 



各学院团委:

  为做好2023—2024年度山东省青年五四先进评选表彰申报工作,现启动校级申报工作。各学院团委至多可推报1个学生团支部参与校级评选,根据评选结果确定推报名单。几点事项传达如下。

  1.评选范围。根据省通知要求,2021年4月30日成立的团支部方可参评,即2020级(四年制)或2019级(五年制)本科生团支部方可参评;若推选研究生团支部,亦从严把握以上要求。

  2.“对标定级”星级要求。2023年度“对标定级”评定等次(自评及复评)须为“五星级”(以“智慧团建”中登记的星级为准)。

  3.荣誉要求。近5年(2019年1月1日以后,不含2024年)获得过以下及更高等次的荣誉:(1)市级团委授予的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荣誉或市级综合性奖项荣誉(不含参评当年);(2)省教育厅颁发的优秀班集体;(3)团省委颁发的红旗团委、优秀单位;(4)省直机关工委、省国资委、省属高校评选的五四红旗团组织(含校级红旗团支部、五四活力团支部);(5)团中央授予的部分单项工作优秀组织单位。

  以上荣誉可算作为有效荣誉、其他荣誉范围不再扩大。

  4.报送材料清单。以下材料均报送至文末链接:

  (1)电子版《申报表》(附件3);

  (2)电子版《推荐对象汇总表》(附件4);

  (3)打印、加盖公章的以上两份材料(附件3、4)的扫描件(PDF格式);

  (4)学院范围的公示照片或截图。

  5.时间节点。有关材料请于3月1日(本周五)上午9:00前发送。逾期不报,视为放弃。可边公示边提交材料,有特殊情况再及时联系。

  6.报送链接(二维码等效):http://qauyouth.quickconnect.cn/sharing/PF0cLQ8Sk#(3月1日9:00过期)


 校 团 委     

  2024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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