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山东省共青团和青年工作先进集体(五四红旗团组织)”推选工作的通知

    2022-03-03 17:26:12           浏览数:0

各学院团委:

  为做好2021—2022年度省级五四表彰申报的工作,各学院团委可推报至多1个团支部参与校级评选,根据评选结果确定推报名单。请填写以下Word《申报表》(附件)。几点要求如下:

  1.各学院至多推荐1个团支部参评;

  2.根据省通知要求,应为18级(四年制)或17级(五年制)团支部;

  3. 2021年度“对标定级”评定等次应为“五星级”;

  4. 近5年(2017年1月1日以后,不含2022年)获得过以下及更高等次的荣誉:(1)省教育厅颁发的优秀班集体、学生、学生干部;(2)国家级、省级的志愿服务先进个人、向上向善好青年;(3)全国活力团支部;(4)校级五四红旗团组织。以上荣誉可算作为有效荣誉、其他荣誉范围不再扩大。.

  5.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申报表》纸质版加盖公章于3月4日(明天)15:00前报校团委办公室(知行楼317),电子版发送至以下链接:http://qauyouth.quickconnect.cn/sharing/bdhqkKzdw#。


【申报表】2021-2022年度“山东省共青团和青年工作先进集体 (五四红旗团组织)”申报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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