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级新生团支部及支部委员会组建工作的通知

    2022-09-07 12:41:02 来源:校团          浏览数:0

各学院团委: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青发〔2019〕8号)和《关于改革创新高校共青团工作切实增强思想政治引领实效的若干措施》(中青联发〔2022〕5号)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开展2022级各新生班级团支部组建工作。现就有关工作说明如下。

  一、对象范围

  全校2022级新生班级(含本科生、研究生)。

  二、组织设置和支委会构成

  1.凡有团员3人以上的,都应成立团支部。

  2.团支部人数一般不超过50人。

  3.团支部委员会至少设书记、班长兼团支部副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律委员,结合实际设置社会实践委员、志愿服务委员、心理健康委员。团支部委员会一般不超过7人。

  4.团支部委员会成员须为共青团员或中共党员。

  三、团支部的成立和支委会的产生

  由班级直接向学院团委提出成立团支部的申请,学院团委研究决定并批复。

  学院团委审批同意后,团支部召开团员大会选举产生团支部委员会委员。团支部书记、副书记一般由团员大会从新当选的委员会委员中选举产生。团员大会召开后,团支部应尽快向学院团委递交选举结果报告。团支部成立批复和选举结果由批准其成立的学院团委报校团委备案。

  团员大会召开后,学院团委和该团支部应当尽快建立、完善“智慧团建”系统中团支部相关信息。

  四、支委会的基本要求

  1.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理论,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团的政策,执行同级党组织、上级团组织的决议、指示等。

  2.加强思想政治引领和价值引领,引导青年学生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开展学习交流、仪式教育、主题团会、特色团日等教育活动。

  3.做好发展团员和团员管理工作,严格落实“三会两制一课”,做好团费收缴等基础团务工作。开展推荐优秀团员成入党积极分子人选工作,推动团员参与志愿服务。

  4.围绕学生在就业创业、创新创造实践、身体心理情感、志愿公益和社会参与等方面的需求,组织开展活动,促进学生成长发展。

  5.了解学生思想、学习、生活状况,反映学生诉求,维护学生权益,帮助团员青年解决实际困难。

  6.会同班委会研究决定涉及本班学习、生活、建设等需要学生自主决定的重要事项。

  五、注意事项

  1.班长必须兼任团支部副书记,即不存在某一支部委员仅作班长的情形;一个支部也不设两个团支部副书记,即不存在团支部、班长之外的另一人担任副书记。

  2.团支部书记不能兼任其他委员职务,团支部其他委员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兼任多个支部委员身份,也可兼任班委会成员。

  3.团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一年。

  六、推进步骤

  9月26日(周一)前,100%完成新生团支部的成立工作;9月26日前,确定班级团支部委员会,各学院团委汇总所属团支部委员会基本信息登记于《2022级团支部委员会成员信息统计表》(附件),电子版上传至链接:http://qauyouth.quickconnect.cn/sharing/3n7KXgGHb#,纸质版报送至城阳校区知行楼312。

  附件:2022级团支部委员会成员信息统计表

  共青团青岛农业大学委员会

  2022年9月7日


附件:2022级团支部委员会成员信息统计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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