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青岛农业大学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的通知

    2012-11-27 14:44:05           浏览数:0

各分团委,学生会:

为了加强学生组织规范化建设,有效发挥学生的“三自”作用,提高学生的民主意识和参与意识,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和我校实际情况,报经校党委批准,决定于20121216日召开青岛农业大学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十八大和我校第一次党代会和团代会精神,团结带领全校青年学生坚定信念,奋发成才,为构建和谐校园、实现学校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而努力奋斗。

二、会议主题

高举旗帜跟党走  奉献青春创佳绩

三、主要任务

总结五年来学生会的主要工作与取得的成绩和经验;确定学生会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审议通过学生会工作报告;选举产生青岛农业大学第一届学生委员会。大会将团结带领全校学生秉承“厚德、博学、笃行、致远”的校训、“团结、勤奋、严谨、创新”的校风和“自强不息、脚踏实地、勤奋刻苦、追求卓越”的学风,为把我校建设成多科性、应用型、高水平农业大学而努力奋斗。

四、代表大会代表、学生委员的条件

(一)学代会代表的条件

1、具有青岛农业大学学籍的全日制本、专科在校学生;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党、热爱祖国,在思想上和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3、学习勤奋、工作积极,在各种集体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能代表广大学生正确表达合理诉求;

4、遵纪守法,无违纪现象和不良行为记录。

(二)学生委员候选人的条件:

1、具有青岛农业大学学籍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干部;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党、热爱祖国,在思想上和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3、学习刻苦、态度端正;工作积极主动,有强烈的工作责任心和较强的工作能力,起模范带头作用;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能正确表达广大学生利益;

4、遵纪守法,无违纪现象和不良行为记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社会公德

五、学代会代表的名额及产生办法

1学代会代表的名额:本次学生代表大会正式代表暂定269人,约占本、专科生人数的1%分别由经济与管理学院、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动物科技学院、农学与植物保护学院、机电工程学院、生命科学学院、理学与信息科学学院、动漫与传媒学院、艺术学院、外国语学院、化学与药学院、建筑工程学院、人文社科学院、资源与环境学院、合作社学院、海洋科学与工程学院、园艺学院、园林与林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19个单位组成14个代表团。

代表名额的分配,按照各代表团组成单位的学生人数确定(代表名额分配见附件1)。

2、大会代表的产生,要遵循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按分配名额,由各单位召开学生代表会议,以无记名投票和差额选举的方式产生,差额不小于20%。代表选举时,要考虑到少数民族代表及女代表占适当比例,以保证代表的广泛性。

3、各选举单位完成学代会代表的选举工作后,于1210前将经本单位党组织审批后的学代会代表选举结果、《青岛农业大学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附件2)、《青岛农业大学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名册》(附件3)报校团委组织部。

六、第一届学代会学生委员的名额及产生办法

1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和我校实际情况综合考虑,第一届学生委员会委员暂定25人。

2、第一届学代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由青岛农业大学第一次学代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经民主讨论后作为委员候选人,按高于10%的差额经选举产生。

七、工作要求

召开青岛农业大学第一次学代会,是全校学生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新时代条件下,进一步加强学生组织建设常态化、规范化的重大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做好学代会的各项筹备工作,进一步总结经验、发扬优良传统、探讨新时期学生工作新路子、新方针、新举措。各级学生组织和广大学生、学生干部要积极行动起来,进一步振奋精神,奋发有为,以良好的精神面貌、饱满的热情和优异的成绩迎接第一次学代会胜利召开。

附件:
    1、青岛农业大学第一次学代会代表名额分配表

    2、青岛农业大学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

3、青岛农业大学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名册

                       

 

 

      共青团青岛农业大学委员会

                             2012年11月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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