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团干部个人博客的通知

    2007-12-27 16:46:54           浏览数:0

各学院团总支: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精神,有效拓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新途径、新载体,让广大共青团工作干部通过创建和利用博客思考团的工作、搭建与团员青年交流的平台,更好地为广大团员青年服务,校团委决定从2008年起,全体共青团工作干部都要建立个人博客,有关事宜如下:

一、博客创建

全体共青团工作干部于2008122008320期间,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在网络建立个人博客,并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合理设置项目,于2008320日前将博客网址及一张个人数码照片(JPG格式,作为个人博客链接)报校团委办公室,并及时向本学院全体同学公布。校团委在团委网站主页设置专栏。

二、博客管理

每年3月至11月为个人博客管理阶段。团的工作干部紧密结合自己的工作,将感想、思考以及对同学们的寄语等形成文章日志,要保证一定的文章数量及较大的原创性,并及时对团员提出的疑问和求助给与解答。

三、评比表彰

每年12月,校团委组织人员根据博客的内容质量、交流互动、功能利用、使用效果等情况进行评比,对优秀博客予以表彰。

 

共青团青岛农业大学委员会

20071225

鲁ICP备13028537号-5    鲁公网安备 37021402000104号    青岛市互联网违法信息举报中心

地址:青岛市城阳区长城路700号 邮编:266109 电话:0532-58957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