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03-04 16:03:57 浏览数:0
1、评选10份优秀的社会实践调查报告上交团委进行总评(格式、要求严格按照教务处规定)。务必于
2、毕业班调查报告成绩不合格的学生,开学后一周内补交一份,由学院团总支汇总后,分别送交相应的批阅老师进行批阅,成绩由批阅老师在
注:提交的成绩均按60分提交,具体事宜与教务处联系(电话:88030408 范老师)。逾期未提交
3、收缴团费:各学院收交1—8月份的团费,0.5元/人/月,于
4、补办团员证:需补办团员证的同学,上交 5元/人的工本费,由各学院团总支统一收齐上交团委。
5、根据《关于建立团干部个人博客的通知》,请所有团工作干部于
校团委
2008年3月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