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部分团员交纳“特殊团费”支援抗震救灾工作的通知

    2008-05-27 08:04:10           浏览数:0

各团总支、团支部:

四川汶川发生特大地震灾害后,我校广大团员青年心系灾区,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精神,纷纷为受灾地区捐款、捐物。为充分尊重广大团员支援灾区的心愿,根据共青团山东省委《关于做好我省部分团员交纳“特殊团费”支援抗震救灾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现将我校团员青年“特殊团费”的交纳工作安排如下:

1、各级团组织、共青团员、共青团干部要大力弘扬伟大的抗震救灾的精神,积极投入到支援抗震救灾的伟大实践中,特别是受过表彰的优秀团员、团干部、红旗(先进)团支部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要把抗震救灾激发出来的精神,转化为做好当前工作的强大动力,心系全局、服务大局,以实际行动为抗震救灾做出应有的贡献。

2、团员自愿交纳的“特殊团费”,由本班团支部代收后上交学院团总支,各团总支汇总集中上交校团委,大额团费(一百元以上)由团员个人直接交校团委(G区301室;电话:86080471)。“特殊团费”将由校团委统一汇入团省委帐户。

上交时间530(周五)前,同时上交各团总支工作落实情况的书面总结一份。

  

附:共青团山东省委《关于做好我省部分团员交纳“特殊团费”支援抗震救灾工作的通知》

                              共青团青岛农业大学委员会

                               〇〇八年五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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