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 “大学生与版权”征文活动的通知

    2008-07-02 15:53:29           浏览数:0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关于“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的精神,在大学生中普及版权法律知识,提升大学生版权保护意识,营造使用正版、抵制盗版的校园氛围,根据省委高校工委、省版权局、团省委《关于在全省高校开展“大学生与版权”征文活动的通知》要求,校党委宣传部、团委决定在全校大学生中开展“大学生与版权”征文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宣传普及著作权法律法规,培养大学生版权保护意识,增强使用正版、抵制盗版的自觉性。

二、  征文主题

以“大学生与版权”等版权保护方面的内容为主题,可自拟题目。

三、  征文范围

在校大学生、研究生。20087220081130期间,在《青岛农业大学报》上发表的与征文主题有关的作品均可参加征文活动。

四、征文体裁

征文体裁可以是记叙文或者是议论文,也可以是学术论文。要求记叙文和议论文字数在3000字以内,学术论文字数在4000字至6000字。

五、  奖励

党委宣传部和团委将组织专家对所有参赛作品进行遴选,择优上报省征文活动办公室参加评选。全省征文活动设一、二、三等奖。一等奖5名,各颁发奖金1000元和获奖证书;二等奖10名,各颁发奖金500元和获奖证书;三等奖100名,各颁发奖金100元和获奖证书。获奖征文作品将择优在《齐鲁晚报》刊登。

六、参与办法

请于20087220081110期间将征文作品发送至lnb@qau.edu.cn邮箱,邮件名称注明“大学生与版权征文”字样,作品请注明姓名、专业班级、联系方式等信息。参赛作品数量不限。

联系人:党委宣传部 徐以师 86080473

        团委 张兴华  86080471

 

 

 

党委宣传部     共青团青岛农业大学委员会

                           二○○八年七月二日

鲁ICP备13028537号-5    鲁公网安备 37021402000104号    青岛市互联网违法信息举报中心

地址:青岛市城阳区长城路700号 邮编:266109 电话:0532-58957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