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团组织运用微博开展工作的通知

    2012-03-19 09:15:20           浏览数:0

关于进一步做好团组织运用微博

开展工作的通知

 

各团总支、团支部、学生会、学生社团:

为进一步探索运用新媒体开展青年学生思想引领的方式方法,加强和创新共青团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推动团组织实现网络化转型,更好地利用新媒体扩大共青团工作的覆盖面和影响力,贯彻落实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在全团广泛运用微博开展工作的实施意见》(中青办发[2012]14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和团省委有关工作部署,现将我校团组织运用微博开展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运用微博开展工作的重要意义

当前,微博对青年影响日益广泛和深刻。运用微博开展工作是共青团顺应时代发展趋势、加强对青年吸引和凝聚的重要举措,是强化共青团新媒体动员方式的重要载体,是加强对青年教育引导的重要方式。《实施意见》对团组织运用微博开展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各级团组织要按照《实施意见》要求,尽快开通各级组织、各活动项目微博和团干部、青年骨干个人微博,强化微博内容建设,加强运行管理,健全工作制度,不断提升我校各级团组织运用微博开展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二、 建设范围及推进进度

1、建设范围

各团总支、团支部,各级学生会,各学生社团以团组织名义开微博;各专职团干部以个人名义开微博。

2、命名方式参考

团总支微博命名:XX学院团总支,如“经管学院团总支”;

团支部微博命名:XX(专业)XX(年级班级)团支部,如“会计1103团支部”;

学院学生会命名:XX学院学生会;

学生社团:XX学院社联;XX协会;

各专职团干部微博命名可实名,也可非实名。

3、时间进度

各团总支、团支部官方微博请于326日前开通并填写《青岛农业大学共青团微博信息采集表》报校团委登记备案。各团干部个人微博请于430日前开通并填写《专职团干部微博开通情况统计表》报校团委备案。

各团总支、团支部、学生会、学生社团和专职团干部开通的微博要和“青岛农业大学团委”微博互相关注收听;各团支部、学院学生分会、学生社团要和其所属学院互相关注收听。

三、运行管理有关要求

1、制定专人负责。开通官方微博的组织要挑选政治素质过硬、新闻意识敏感、文字表达能力强、有奉献精神的团干部担任微博管理员,负责官方微博内容的整理和定时发布。要严格账号管理,一般情况下只允许1-2人管理账号密码,如出现管理人员流动、调任等情况,应及时修改密码。

2、强化运行管理。要提倡“经营微博”的理念,通过创作发布、转发点评、微直播、微访谈等多种形式,传播时事新闻、团情动态、热点个案、公益慈善、志愿环保、休闲娱乐等信息,与大学生进行直接、平等的交流沟通。尽量使用网络语言与大学生交流,切忌“官腔”、“套话”。各级团组织要结合好团的工作,打造微博特色内容。要善于将团的重点工作和活动,特别是与青年关联度高、互动性强的活动,借助微博平台予以生动呈现,使微博平台成为共青团面向青年重要的组织和动员方式。

3.加强舆论引导。充分发挥微博在舆论引导方面的重要作用,第一时间用青年喜欢的方式传播主流声音,发布共青团工作部署和团情动态;对突发公共事件、涉团事件、涉及本单位的网上热点,要快速反应,理性发声,解疑释惑,引导舆论走向;对网上谣言、不实传言要及时澄清,挤压其传播空间。要强化微博运营监管制度,通过多种形式定期检查监督下辖微博,对“休眠”、“门面”、“单向”和“不当”微博予以提醒与指导。

4.注重防范风险。要明确微博信息发布基本原则,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明确官方微博与个人微博的边界和功能定位,避免在官方微博上发表情绪化的个人观点、看法和未经证实或许可的信息;避免在团干部个人微博上发布不当言论。做好危机应对策略研究,建立快速处理与反馈机制,制定相关应急预案,加强因微博不当内容所引发的公关事件和突发公共事件中的信息交流,有效防范应对网络风险。

 

附件:

1、青岛农业大学共青团微博信息采集表

2、专职团干部微博开通情况统计表

附件表格下载 

共青团青岛农业大学委员会

2012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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