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7-12 21:35:26 浏览数:0
为使学院申请助学贷款的学生能够贷到款、贷好款,充分享受国家政策带来的优惠和便利,7月11日,合作社学院团委书记马伟萍在学院学术报告厅主持召开生源地助学贷款会议,及时传达我校下发的“关于做好2012至2013学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受理工作” 的通知。
马伟萍书记首先向同学们讲解了山东籍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和外省籍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的具体细则:山东籍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时间为8月1日至9月20日,贷款最高不超过6000元,贷款学生需在9月1日至9月15日期间报到注册。对于外省籍学生若想申请2012-2013学年其省份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凡属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的,要参照通知中的具体办法组织网上申请工作。最后,马书记强调,每一位学生都要本着“对自己负责”的原则,认真填写相关信息,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好助学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