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05-20 23:26:49 浏览数:0
关于召开共青团青岛农业大学
第一次代表大会的通知
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暂行)》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经校党委批准,决定于2012年6月15日-16日召开共青团青岛农业大学第一次代表大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以来各次会议精神,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系统回顾和总结过去五年学校共青团工作的主要成绩、基本经验及存在的不足;研究制定今后一个时期学校共青团工作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工作思路及工作任务;凝心聚力,进一步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认真研究新时期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加强共青团工作的新思路、新方法、新途径,进一步团结带领全校广大团员青年统一思想,凝聚力量,干事创业,开拓创新,以与时俱进的精神和奋发有为的状态迎接新时期的挑战,为学校的改革、发展、稳定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向青岛农业大学第一次党代会献礼。
二、会议主题
高举团旗跟党走,勇担使命当先锋。
三、主要议程和任务
1、听取和审议共青团青岛农业大学第一次代表大会工作报告;
2、选举产生共青团青岛农业大学第一届委员会。
四、代表名额及产生办法
1、本次团代会代表总额为272名,分别由经济与管理学院、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动物科技学院、农学与植物保护学院、机电工程学院、生命科学学院、理学与信息科学学院、艺术与传媒学院、园林园艺学院、外国语学院、化学与药学院、建筑工程学院、人文社科学院、资源与环境学院、合作社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16个单位组成14个代表团。
代表名额的分配,按照各代表团组成单位的团员数、团支部数和专职团干部的构成情况确定(代表名额分配见附件1)。
2、大会代表的产生,要遵循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按分配名额,由各单位召开团员大会或团员代表会议,以无记名投票和差额选举的方式产生,差额不小于20%。所选代表应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品学兼优,在团员青年中威信较高,并具备一定的议事能力。代表选举时,要考虑到少数民族代表及女代表占适当比例,以保证代表的广泛性。
3、各选举单位完成团代会代表的选举工作后,于6月8日前将经本单位党组织审批后的团代会代表选举结果、《共青团青岛农业大学第一次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附件2)、《共青团青岛农业大学第一次代表大会代表名册》(附件3)报校团委组织部。
五、第一届团委会委员候选人的产生
1、根据团的有关规定,综合考虑新一届团委会中专职团干部、教职工和学生的组成,第一届团委会委员初定为21人。
2、第一届委员会委员的选举采取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的方式进行(选举办法另行文),按照20%的差额比例,第一届团委会委员候选人共25名。
3、第一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条件: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共青团工作,对团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基本制度具有较为清晰正确的认识;具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心和奉献精神,具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和较高的个人威信,具备一定工作能力,并为团的工作做出贡献的团员、团干部。
4、第一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确定办法:专职团干部委员候选人由校团委提名;教职工委员候选人由校团委与各有关单位协商提名;学生委员候选人由各学院团总支推荐,报团委审核同意。团委将综合各方面候选人提名推荐情况,一并向校党委汇报,经校党委同意后,再提交团代会主席团讨论通过,作为第一届团委会委员候选人人选。
六、第一届团委会书记、副书记的设立
第一届团委会拟设立书记1人,副书记2人。书记、副书记由团代会一届一次全体会议以等额选举方式选举产生。
七、工作要求
召开青岛农业大学第一次团代会,是全校共青团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是新时代条件下,进一步加强团建工作,推动我校共青团工作进一步常态化、规范化的重大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做好团代会的各项筹备工作,真正把筹备团代会的过程转变为进一步深化认识共青团性质的过程,进一步提高对党团关系认识,真正确立“党有号召,团有行动”的过程,进一步加强共青团组织建设的过程,进一步总结经验、发扬优良传统、探讨新时期共青团工作新路子、新方针、新举措的过程。各级团组织和广大青年团员、团干部要积极行动起来,进一步振奋精神,奋发有为,以良好的精神面貌、饱满的热情和优异的成绩向第一次团代会献礼。
附件:
1、青岛农业大学第一次团代会代表名额分配表
2、共青团青岛农业大学第一次代表大会代表登记表
3、共青团青岛农业大学第一次代表大会代表名册
共青团青岛农业大学委员会
2012年5月18日